每个职场里,都有一些不成文的“默认规矩”。 比如“离职要提前一个月说,不然没工资”,比如“试用期不缴社保”,比如“加班是义务,没有加班费”。 很多新人刚进去,老员工都会跟你说:大家都是这么来的,这是规矩。 可这些大家默认的规矩,到底算不算数?
答案很简单:不符合法律的规矩,再多人默认,也不作数。 试用期不缴社保,违法; 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 离职扣着工资不发,违法。 很多时候,不是这些规矩合理,只是大家都怕麻烦,都选择了忍。 你忍了,他默认了,慢慢就成了所谓的“潜规则”。 可潜规则永远是潜规则,它打不过明明白白写在法律里的权利。
也有人说,职场嘛,何必那么较真,大家都这样。 可权利这种东西,你自己不争取,没人会主动给你。 不是鼓励大家一遇到事就去仲裁、去打官司, 而是你得知道,哪些是公司该给你的,哪些是不合理的要求。 心里有杆秤,才不会被随便拿捏。 职场里的体面,从来不是靠一味忍让换来的。 守好自己的边界,尽好自己的本分, 不惹事,也别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