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了解,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校车只要靠边停靠、弹出红色停车指示牌,同方向及对向车辆通常都会停车等候,不会随意超越或绕行。因为当地法律赋予校车极高的路权,违规硬闯将面临严厉处罚,没人会拿通行安全和法律后果开玩笑。
回到安康的街头,情况可能就不太一样了。部分司机遇到校车靠边上下学生、亮出停车指示牌,第一反应不是减速停车,而是按喇叭催促,或者打把方向直接绕过去。有些人认为:校车又不是特种车辆,凭啥要停?绕行既省时间又不挡路,也没见有人被罚,加上这么做的人多,反倒让人觉得没什么不妥。
但从法律层面讲,校车的停车指示牌具备法定约束力,车辆遇到这种情形应当遵守让行规定。
▲ 安康城区街道
不少驾驶员只了解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有优先通行权,觉得校车不算在内,不用避让。这其实是一种认知误区:校车享有的不是特种车辆的应急优先通行权,而是针对学生上下车场景的专属停车让行规则,有专门的行政法规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换言之,这块红色停车指示牌并非校车自行加装的提示标识,而是由行政法规赋予法律效力的交通信号。
▲ 校车停车指示标志
该条例同时对社会车辆设定了明确的避让规则,根据道路车道数量的不同对应不同的让行要求。《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沿用了这一全国统一标准,全省执行同等避让规则。简单来讲:
● 同向单车道,后方车辆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 同方向两条车道,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及相邻车道车辆停车等待,其他车道车辆减速通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管理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面临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目前安康城区多数学校周边及乡镇主要通学路段已布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相关违法行为存在被依法记录抓拍的可能。若因抢行引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损害后果将远超行政处罚的范畴。
▲ 安康城区街道
同时还需说明,享有上述法定让行路权的仅限正规校车。只有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符合国家统一管理规范的校车,才属于条例所规范的范畴。如遇未取得合法资质、违规接送学生的车辆,公众可向公安交管部门反映。
校车安全直接关系未成年人的切身权益。自觉遵守校车避让规则,多一份耐心与礼让,守护的是学子上下学的平安,也是全社会共同的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