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律师协会正式印发《安康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该意见已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经市律师协会五届五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指导意见用于规范本市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的市场调节价法律服务收费行为。意见明确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管理模式,划定了两类定价的适用范围;同时针对民事诉讼、刑事辩护、行政案件、常年法律顾问及各类非诉讼业务,分别给出了计件、按标的额比例等收费参考区间,并对风险代理、计时收费的适用规则与禁止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